李银河:薛蛮子嫖娼可能是一场行为艺术

2013年08月28日20:23  来源:美国中文网

  导语:8月23日,北京警方在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小区内抓获嫖娼嫌疑人薛蛮子,薛蛮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此事此事一经媒体传播,立即引发了各界人士的争议。

  正如《环球时报》26日所载单仁平评论中提到,“薛蛮子深度涉入互联网政治,他获得了较大影响力及与之相关的好处,但他也要承担卷入政治后对个人品行的特殊压力。”而一旦出现差池,只能“认栽”。

  从目前来看,薛蛮子本人认罪态度良好。反倒是旁人忙着为他“洗地”,不仅对薛蛮子“嫖娼”的合理性展开了想象,也对薛蛮子“被拘”不平。

  李银河:这可能是一场行为艺术

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称,薛蛮子嫖娼可能是要以实际行动唤起对卖淫法的关注。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称,薛蛮子嫖娼可能是要以实际行动唤起对卖淫法的关注。

  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称,薛蛮子嫖娼可能是要以实际行动唤起对卖淫法的关注。

  近日,网易女人向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约稿,询问她对薛蛮子嫖娼案的看法。李银河撰文自称与薛蛮子有过一面之缘,印象之中薛蛮子“家庭生活幸福,夫妻恩爱”,认为他不至于走到嫖娼这一步。

  李银河对此事进行了合理化,认为他可能像叶海燕一样在以“行为艺术”,“引起公众对卖淫法的关注”。

  文中李银河叙述了目前卖淫法的不适用之处,她认为,富裕人群对性服务的柔性需求和出生人口性别比造成的贫困人群中对性服务的刚性需求,使得严峻的卖淫法失去了威慑力。

  卖淫嫖娼法的严刑峻法引发更多的问题,造成了卖淫业黑社会化、腐败、性工作者大量沦为抢劫强奸谋杀类刑事犯罪的受害者。她表示“基于这一分析,卖淫非罪化是最佳选择。我们的政策应当改变为所有成年人之间的自愿性行为的非罪化,不论其中有无金钱卷入。”

  文章最后,李银河也对自己的猜测产生了怀疑,觉得“如果他的动机是为了引起公众对卖淫法的关注,那他的具体做法就不如叶海燕明智了:叶海燕提供的性服务并未收费,卖淫交易不成立,所以并没有违反现行的卖淫法。”

薛蛮子早前微博薛蛮子早前微博

  萧翰:言论自由和裤腰带无关

  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财经》编辑部法律顾问萧翰在自己的网易博客中撰文《言论自由与裤腰带》称争取言论自由的人们在公共领域要让官府和权贵们烦不胜烦,即使这样无法一蹴而就地实现民主政治,至少也能让作恶者收敛一些。

  萧翰认为,“这样的努力有时会给言论者惹来一些不好的遭遇甚至迫害。”说到迫害,萧翰举的例子正是薛蛮子嫖娼案。

  在他的描述中“诸多中央级官媒闻知此事后,仿如蚊子见血、苍蝇遇粪,蜂拥而上一顿狂贬。”认为这样的行为“格调之鄙琐,趣味之下流。”

  在这篇博文中,萧翰在薛蛮子本人对嫖娼供认不讳的前提下,指称“诸多迹象表明,薛某某所谓嫖娼被擒可能是有人对他下套设局之果,正如当年重庆警方对李庄的设局诬陷。原因是他在微博上非常活跃,观点多属普世价值,关注者有数百万之众,因此有较大的舆论影响力,而官府对此十分不悦,意图整治网络,拿大V杀鸡儆猴,以收噤声之效。”称行政拘留薛蛮子“从毁人清誉和形象方面已是得手”。

  在对薛蛮子嫖娼的事实进行不负责任的想象之余,萧翰却回归对嫖娼合法性的辩解。称“只是中国的法律规定嫖娼违法,世界上还有诸多民主国家并不禁止卖淫买淫,另有一些国家则只是局部禁止卖淫。”

  萧翰在对薛蛮子这样的公众人物“网开一面”同时,特别提到“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国家,也有一些特定职业的人群是不能染指卖淫买淫的,例如法官、教师、政府官员、神职人员、慈善从业者等,这些职业的从业伦理中有较高的私德要。”此言一出,让人怎么对薛蛮子之流进行归类呢?

  萧翰在为文末称“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跟解不解裤腰带无关。官府把人搞得再臭,只能展示自己的下流下作,于言论本身丝毫无损,所以我劝官府不妨算算账,别干这种伤人一千自损两万的龌龊事。”

  但有一句话倒也很中听“全社会需要警惕的,并不是谁的裤腰带没扎好,而是谁妄图揪住别人的裤腰带以让他闭嘴。”——放在薛蛮子身上可能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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