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富邑葡萄酒集团今天宣布集团已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赢得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判决,成为确认集团在中国地区可以合法使用旗下著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的中文音译名“奔富”的权利的基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备注)确认了一位中国籍人士于2009年注册之“奔富”商标,因其未能有效证明将商标应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的真实性,而被撤消,从而使富邑葡萄酒集团可主张并在中国地区使用“奔富”商标。
富邑葡萄酒集团亚洲、欧洲、中东、非洲及拉丁美洲地区总裁兼董事总经理傅博伟 (Robert Foye)表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判决意义重大,巩固了富邑集团旗下被中国消费者广泛认可为优质葡萄酒的品牌PENFOLDS与“奔富”商标的联系。富邑集团应当是 “奔富”商标的合法所有者。
傅博伟 (Robert Foye)说道:“奔富品牌是中国最广为人知的葡萄酒品牌。这都是归功于富邑集团多年来不断推广PENFOLDS品牌的优质葡萄酒,并同时间使用其品牌中文音译名奔富。”
“富邑集团一直致力维护旗下具有悠久历史的葡萄酒品牌,并非常重视商标侵权的问题。对于捍卫集团作为奔富商标合法所有者的决心,我们从未动摇。“
“对于此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我们深感振奋,同时也表示衷心的感谢。“
170多年前于澳大利亚创立的PENFOLDS葡萄酒品牌,多年来一直在从世界各地葡萄酒爱好者中收获好评与支持。进入中国市场25年以来,PENFOLDS葡萄酒的高品质以及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已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对品牌的高度认可。迄今二十多年里,在中国消费者与客户当中,“奔富”商标已经无庸置疑的成为了PENFOLDS品牌的代名词。
*备注:富邑葡萄酒集团自2012年为“奔富”中国地区的商标先后提交了商标撤销以及商标无效申请,提告了”奔富“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了商标,并未能把商标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