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飞行员夹克”,大家一定不陌生,英文叫flight jacket或bomber jacket,它的起源和棒球夹克一样,在进入时尚圈之前只是一种工种的工作服。真正意义上的飞行员夹克产生于二战时期,为应对恶劣的生存环境,保暖又方便行动的“飞行员夹克”应运而生,最有代表性的是兴起于美国的A-2和G-1。(来源:OnlyLady女人志)
A-2是皮革质地,样子很酷,但在美国空军中流行了12年就被有“美国现代空军之父”之称的美国名将Henry Harley Arnold取消了,原因是他想要“更好的”。
后来美国军队发明了G-1,和A-2比区别不大,就是把领子做成了更暖和的羔羊毛领,这款夹克一直流行到1978年,后被美国国会取消,原因是太受欢迎,增加了美国军队的供给压力。。。。。
当年的很多军旅题材电影中都有G-1的英姿,阿汤哥在成名作《壮志凌云》中穿的就是G-1,狂拽酷炫的形象让飞行员夹克一跃成为红极一时的尖儿货。
和G-1差不多同时兴起的飞行员夹克叫B-15,和A-2、G-1相比有了质的改变—皮革换成尼龙的,防水性更好;左侧袖子上多了个拉链。
50年代,梦露曾探访美国空军,金发红唇的她穿B-15飞行员夹克,配高腰裤,比女人美比男人帅。
上面这些都是现代“飞行员夹克”的前身,最知名也是最被现代时尚圈钟爱的还是下面这款—MA-1,它起源于50年代,和B-15很像,只是颜色从中蓝变成代表军旅风的“鼠尾草绿”,内衬变成更显眼的橘黄色。它的这些改进也是为适用战争。当时越南战争爆发,“鼠尾草绿”更利于在丛林植被中隐藏;遇到紧急,还可以把夹克的橘黄色内衬当求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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