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风尚标 冷芸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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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 大卫-鲍尔(David Bowie)的名字刷爆了朋友圈。几乎各大媒体都对这一音乐奇才的逝世表达了遗憾与怀念之情。而对于时尚圈来说, 大卫。鲍尔对时装的影响力,则同样是有目共睹的。这方面的资料,各位可以在中英文网站搜索查找更多。此处不再赘述。而我想所与各位看官探讨的是,为什么中国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像David Bowie那样能对时尚界产生巨大影响力的艺人?
在欧美,类似于大卫这样,曾对时尚界产生巨大影响力的艺人可谓不少。音乐人里,远的(其实也不远)有用一身黑装加白袜子黑皮鞋影响了一代人的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及一套尖锥胸衣示人的麦当娜(Madonna);近的则有衣不惊人死不休的Lady Gaga。电影人里,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与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这两位几乎成为时尚界永久的缪斯。在欧美,时尚与艺术的交集可谓是最多的。
与欧美相比,中国从未出现过这样这样能对中国的时尚界产生影响力的艺人。 从表象来看,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中国也从没出现过这样有影响力的艺人。但是,即使就中国本土市场而言,中国最顶尖的艺人也从未对中国的时尚界产生过如此的影响力。 那是为什么呢?
有些原因是众人都能想得到的。 比如,历史原因。英国人唱摇滚的时候,我们正在闹革命;无论是我们的时尚业还是文艺界的发展,也不过是近30年的时间,所以咱是后起者。再比如,我们的体制原因。中国特有的体制,相当长一段时间压抑了人们的创造力,而无论是艺术还是时尚,都需要爆发式的创造力。
上述原因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本文所想探讨的,撇开外在的历史、体制等原因,从一个时尚的内部机制来说,为什么中国没有出现这样的人物。换句话说,类似大卫鲍尔这样人物的缺失,绝对不是中国缺少拥有这样才华的人物的原因。
既然谈到艺术对时尚的影响力,就首先要了解下时尚是如何成为“流行”的?若没有所谓的“流行”,就没有时尚的存在。或者说,卖的就是衣服,而非时尚。 很多人都知道流行是时尚的必要元素,但是时尚又是如何成为流行的呢?
时尚的流行,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学术界称之为Fashion Agent,中文可理解为“时尚代理人”。这个时尚代理人,并不同一般意义的时尚代言人。而时尚,正是通过这些时尚代理人及其幕后的推手,将某一时尚推为流行。换句话说,流行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而更多的是人为现象。
时尚诞生于欧洲。在19世纪以前,即资本经济发展之前,欧洲的时尚,主要由贵族首先引领。所以我们如今能够看到的欧洲时尚历史,都是以宫廷服饰为主的。贵族上层穿了什么衣服,平民百姓会竞相模仿;当某个款式穿的人太多,贵族会再根据个人喜好,或许还有御用裁缝的建议,更换新款,这时老款式退出舞台,新款式进入主流社会。一个时尚生命周期结束,另一个时尚生命周期开始。当贵族这个阶层逐步消亡后,“明星”替代了这一角色,他们成为时尚最好的代理人,明星们穿什么,大家跟风穿什么。这个最有历史感的流行体系,在学界被称为“Trickle Down”即“自上而下”的流行理论。
到了20世纪,一个新的关于时尚流行的理论是“Trickle Up”自下而上的理论。 这一理论是说时尚是自平民阶层或者亚文化开始的,并最终影响到社会的上层文化,从而成为社会的流行。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黑人文化对音乐、艺术、电影及时尚的渗透。众所周知,黑人在历史上曾经长期处于最底层阶层。 即使时至即日,这类种族歧视的例子依然屡见不鲜。但是黑人却将其所创造的流行音乐文化从草根带入社会主流文化。如今若探讨流行音乐、街头艺术,都离不开对Black Culture(黑人文化)的研究。而流行文化(Pop Culture)对时尚界,特别是运动休闲服装的影响,则更数不胜数。这里,黑人群体就成为一个时尚代理人的群体角色。
进入20世纪下半叶,时尚流行的模式越来越复杂。美国知名时装社会学学者Dianna Crane称现在的时尚流行是“错综复杂”的。也就是说,这里面混杂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诸多横向交流的流行模式。而其中的时尚代理人,则也从早期的贵族、明星、亚文化,转变为多层面的群体。他们可以是明星,也可以是草根成长起来的明星,或者也就是你隔壁邻居。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流行模式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纵观这3类模式,都能够发现“时尚代理人”角色的重要性。 而中国,其实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代理人。还是要强调一遍,这里的代理人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明星代言。中国现在很多明星代言各大品牌,但他们从未像欧美的明星那样对时尚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力从而成为一个代理人角色。如前所述,原因是多样的。但最主要的,我以为是中国商业体系的落后及消费心理而导致的。
商业体系的落后
虽然本标题有些令人沮丧,但中国的商业体系在过去30年的发展速度,同样也是惊人的。所以沮丧之余,应当说对中国未来的商业依然充满希望。但是客观地说,虽然中国踏入世界级富豪的人数已成几何倍增长,在商业体系的发展上,确实还落后发达国家同样几何级倍。就以开发艺人的商业价值来说,到目前为止,中国艺人的商业价值,还是停留在其艺术领域及做广告两大方面。当这个艺人过世后,这个艺人的商业价值也就停止了(作品版税除外)。但是在欧美的商界,大把机构还靠着死人过日子。迈克尔。杰克逊,玛丽莲梦露,还有之前不久在上海做的达利展,这些人虽已过世,却依然发挥着不菲的商业价值,而且他们的商业价值可不仅仅靠出售作品的版税。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要使用这些人的肖像、名字或者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比如将他们的头像印在T恤上,是需要向其幕后的机构支付费用的。
换句话说,这些艺人的背后,支撑他们的是一个完整的商业体系。这个商业体系,不是仅仅帮他们卖唱片、开音乐会、拉广告而已。而是把这些艺人从个人标示转为商业品牌。当他们成为一个商业品牌后,这些艺人的时尚代理人价值也就随之而升。
要在商业上使用以下名人的名字、肖像权及他们的任何作品,均需获得其背后机构的授权。
这一商业模式,有一个专有名词,即为“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有许多不同的模式,但就总体而言,即将某一商标权授权于另一方;而另一方可以使用该商标,设计、制造相关产品。而无论在欧美的娱乐界还是时尚界,特许经营都是一种颇为主流的商业模式。我们众所周知的许多奢侈品牌,其相当一部分的茶品线,其实与品牌自身毫无关联,而是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运作的。
中国人对“特许经营”并不算陌生。皮尔卡丹算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将此模式带入中国的人。但也正因为他,完全损毁了特许经营这一在国外很成功的商业模式的名誉。 卡丹当年对被授权商的毫无节制的扩张,让他自己的名字散落在服装、皮具、食品甚至工业机器上,最终成为泛滥的代名词,搅乱了当时尚处于幼稚阶段的时尚市场。
也或许这个原因,特许经营模式在本土品牌几乎已经被忽略(国际品牌以此方式运作的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国,艺人依然是艺人,而没有拓展成为一个有商业价值的品牌,所以在其死后,依然可以赚钱;时装品牌依然是靠卖衣服,另加直营+加盟方式做业务,却少有将自己的品牌拓展到手表、鞋子、包类、眼镜、化妆品等有关联度,但同时又需要不同专业技能去运作的品类。而相对国际品牌,对方的产品线就一应俱全。而事实上,这些相关品类并非都是由品牌公司自己设计及运营。
总之,在商业体系上的差异,这仅仅是冰山一角。而这些艺人能产生这样的影响力,除了个人天分,就是靠这些背后的商业体系推动而成。
崇洋文化
不得不承认,中国人的骨子里,到现在还是崇洋的。崇洋有很多原因,比如客观地来说,在某些方面,洋人确实能做出比我们更好的东西。 但另一方面,许多国人的崇洋是盲目跟风的。这一现象,在时尚圈尤为胜。最令我不能理解的是,在多个公开场合讲座时,我发现我们的服装设计专业学生,个个都能说出几个国外的设计师大名,却没有几个能说出中国本土设计师的历史与现状,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说不出几个。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中国似乎就没什么本土的设计师。连自己人都不关系自己所代表的群体,何以让普通消费者来关注一个本土时尚?
所以这样一来,崇拜的对象都是国外的时尚代理人,中国的艺人自然也就没有了这样的机会。
总之,诸如大卫这样能对时尚界产生影响力的艺人的缺失,绝不仅仅是因为中国没有这样的天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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