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晨发生的,德国与葡萄牙之战,显然是一件已被球迷事先张扬的“好戏”,我被我的粉丝们频频告知“这场球必看”。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身边的一拨球迷们会时常说起德国队,至于葡萄牙之名出现的概率亦不少,显然,这两支球队是球迷期待中一次必将烽火连天的鏖战。
所以我守候到了凌晨的零点,想一窥究竟。
这场球赛的序幕一旦拉开,顿然火药味四起,浓烈而紧张,果然好看,只见球场上晃动的人影个个像穿梭自如的大侠。
可最终却毁于了赛场上的一次裁判对球员断然“判决”———这位脾气暴躁、公然挑衅的队员好像有一个颇富女性之味的中文译名,而此名与他的行为则大相径庭。
地球人都知道,发生在球场上的裁判之仲裁无人可以阻止,裁判在那一时刻近乎一上帝,因为只有上帝可以宣布最高律法,而且是神圣不容置疑的——彼时的裁判无疑就是充当了这么一角色:一张红牌亮出,那位顶着女性之名的球员黯然退场。
作为一名看客,我多少也知道即便那位球员违规,似乎面临的惩罚并非只红牌一张,同样可以有黄牌重磅“伺候”。也就是说,此时的惩罚,从法理上说是处在两可间的,存在着一个模糊地带,这一地带唯一可以进入且自由穿行者,只能是裁判了。
在此,出现了一个既事关规则,又事关伦理的悖论:从规则上说,这位球员犯规严重(其实裁判并没有听见被罚的球员对另一方说了些什么,那是争执的双方才能知道的,我们能见到的只是各自的表情——仅凭表情就能做出这么一个重大的裁决吗?),对其有必要的警告当然合“法”,但警告与惩治的方式是罚其下场,还是留在场内,以观后效?
这就是我说的悖论或两难。
据说足球哲学一说诞生于此届,但并未见有人为此而有了论述,或许我愿意以“哲学”的方式来探讨一下这个发生在凌晨球场上的裁判与惩罚。
从理性上说,出示红牌与黄牌均属惩罚,区别在程度,而程度的仲裁者彼时只有裁判。这里的模糊地带,还有一个因素必须被顾忌,而且它其实亦间接地“介入了”足球的游戏规则中,但它是潜在的,不言而喻的:一场万众瞩目的球赛是否有必要毁于一张红牌(因为在我看来,一张黄牌足以制止那场还未扩大的冲突)?全世界这么多人在观看这场比赛,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伦理问题:这场球赛的好看度在一般的情况之下是不能被破坏的,因为观者不仅在看球,同时亦属于一种审美观赏之行为,他们无形之中随着自己的喜好卷入了一个审美性的情感投资,伦理一说就是从此而源生的,惟在此时,规则与道德产生了潜在的冲突,做为一名裁判,有权背逆人心伦理而将一场本来极好看的球赛,因一张红牌而演变成不堪入目的悲剧吗?
道德与规则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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