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谈西方时尚史?

2015年01月15日15:39  时尚专栏  作者:时尚衣橱   我有话说

  文|新浪专栏 风尚标 蒂姆·冈恩

  对于服装,我们都有一种直观感受。当你步入房间或走上大街,不自觉地,你就会注意到人们的衣着,并相应地判断穿着它们的人。通常只需扫一眼,你便可推知此人是富豪、穷人,还是中产阶级。甚至,你还能推断出他们的职业—裤腿高高卷起的多是邮差,而着西装的,则有可能是商人。

  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穿着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特权获得的影响。服装是一种自我表达。如果你的服饰极其有限—比如只有紧身长裤和T恤的话,就等于说你词典里的词汇少得可怜。

  当一些历史学家只关心传承本土文化的衣服、特定设计师的作品或是特定时代的流行时,我却更关心我们此时此刻的服饰以及各种款式是如何成为时尚的。本书中,我重点关注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时尚。美国人衣柜里最常见的衣服,我会一件一件过目,并问询:“你知道这件成衣在被送到‘老海军’(美国服装商店)之前是怎么来的吗?”

  你也许会想:就这老古董?

  是的。即使是一件破烂的摇滚T恤,也有着迷人的历史,它的出现远比开什么“钢轮巡回演唱会”要早。美国的时尚经常被诋毁为粗制滥造或是对巴黎服饰的寒酸模仿,然而我却觉得它充满了经验、美感以及历史。我喜欢在时间的长河中探索服装是以什么方式演变以及为什么会改变。

  在写作本书前,我自认为是名时尚专家。我是一名有着29年教龄的教育工作者,热爱教书,正如我热爱学习。然而,开始动笔写此书后,我仿佛重读了一次研究生,我的知识曲线呈直线状增长,整个知识系统更加完善。写作本书所需做的研究,真是使人又累又兴奋,每一天都能让我发出惊叹。

  比如,我一直主张时尚是一门关于语境的学问—关于社会、关于文化、关于历史、关于经济、关于政治,然而,当我了解到法国革命时期时尚的巨大转变时,还是震惊不已。路易十四、路易十五以及路易十六统治时期的衣物是如此豪华,它们繁琐得令人目眩,而那高耸的假发以及头饰使得建筑、室内装潢甚至家具设计都得为其让路。接着,一转眼的工夫,这些戏剧性的轮廓就随着宫廷一起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基本款的裙子,它们仿佛最简单的睡衣。这些大胆的棉质服装没有结构可言,更别提装饰了。这些都说明了一点:时尚和历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路易十六(Louis the XVI)的妻子玛 丽·安托瓦妮特(Marie Antoinette)
穿着一件代表了法国宫廷浮夸风的长袍。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大多数讲述时尚史的书探讨的都是西方世界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服饰在不断发展变化,而东方服饰几乎没变—印度的纱丽、中国的长衫和旗袍、韩国的韩服、日本的和服几千年来几乎都一样,唯一变了的只是用料。比如和服,必须用12英寸(约0.3米)宽、4.38码(约4米)长的宽腰带。这是怎样约定俗成的呢?

  这些国家有许多美丽的服装,它们的历史也很迷人,然而在改良方面就没那么出色了。同样的原因,我也无意中忽略了欧洲的民族传统服饰。其本土农民的服装在稳定性上令人叹为观止。罗马尼亚曾出土过一尊青铜时代的女性泥塑雕像,而她身上的穿着,非常诡异地,与20世纪早期的保加利亚民族服饰极其相似。3500年来,这款服饰几乎没变过。因此,谈论这些地方的时尚是如何进化成如今这样的,势必走进死胡同。

  与这些不同的是,当你探寻罗马长袍的变化时,你会被深深震撼到。罗马长袍只不过是遮蔽身体的一匹布,以使你不至于失了体统。最初的罗马长袍长及地面,是贵族的穿着,富有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穿着它们,穿梭于各个房间。而当罗马人在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别墅以外的地方穿着它们时,由于环境太脏,长袍被裁短了。接下来,毫无悬念地,人们开始注意到衣服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脏得更快,于是罗马长袍演化成了上下件……直至演变成如今的运动服和裹身裙。

  当我带学生们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时,我喜欢领着他们按年代参观,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了解灵感的演变过程。更让人激动的是:他们会参与到接下来的变革中去。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缘无故来的,它们总是因着某种目的。这也是我喜爱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的原因:每种元素都有它的含义,小到一只麻雀或是一朵百合。这也是时尚的真谛。

  在本书中,我会以时间为线索带领你探索时尚的演变,从穴居人的兽皮到最新季的时装秀。就像我的学生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看到有透视感的画作出现时会发出欢呼一样,我希望本书的读者在了解到撒克逊内裤是怎么演变成现在的七分裤(这也是为什么那是美国现在最糟糕的流行趋势),或是传统的罗马凉鞋(这种鞋被捆绑在腿上,以抵御战场上的冲击)是怎么演变成21世纪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会穿的凉拖时,会发出惊叹。

  “恨天高”的高跟鞋则一直是财富的象征。当你所处的地位很高时,你不再需要步行出门,而是以轿子代步,在当代取而代之的则是汽车。如果你只是从豪华汽车里出来,走上红地毯,而没有踩到下水道格栅或街缝的烦恼,那么你当然能够穿周仰杰(Jimmy Choos,美国奢侈品牌)的鞋。在20世纪90年代,粗跟鞋曾风靡一时,部分原因可能在于,身处垃圾摇滚的年代,炫富并不是什么时尚的事。

  凡事皆有原因,就如同存在皆有理由。一些时尚史专家认为,时尚界的每一次变革都反映了人们对于新的身体性感带的关注。领口和下摆的变化源自人们想要扭转性无聊的欲望。

  时尚革新,如果不合时宜,会转瞬即逝。一些衣服过时后再华丽回归,一些永远成了历史,还有一些似乎从未离开过。我写下这段文字时,就有一群布鲁克林的年轻弄潮儿穿着束腰连身衣四处转悠着,而他们的穿着几乎与古希腊时期的士兵无异。这两群人都看重在行动时这种服装带来的自由感,只不过一群人是在战场上奔跑,另一群人则是跑跳着去看一场独立摇滚演唱会。

  然而,大多数人对我们国家的政治史都不甚了解,更别提它的时尚附属品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可悲的忽视历史的时代。通常情况下,当我在帕森斯设计学院问我的学生们“二战”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时,没人能准确回答。而现在很多年轻设计师对美国时尚史知之甚少是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可学,这一事实着实令人难堪。在“二战”以前,我们一直是一个善于模仿的国家。而战时,我们却没有什么可从欧洲复制的,因为那时高级时装屋都关门了。美国的革新者们应运而生,比如克莱尔·麦卡德尔和诺曼·诺雷尔,他们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审美—运动休闲装和晚礼服。美国从此有了时尚创造力。20世纪40年代离我们并不远,然而,即使是顶尖学校时尚专业的学生,也会忽略掉这一时期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时,只需看看学生的作品有多么的似曾相识,我便能判断出哪些人毫无历史常识。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每次的新设计都是历史的创新,然而他们不知道,历史早已被别人创造过。这一状况让我联想到腓尼基人,他们翻制着埃及和希腊的艺术,却看不懂象形文字,因此他们写下来的东西都像胡言乱语。他们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见过双轮战车,因此他们在花瓶上描绘出了如此场景:一个人站在一辆没有马拉的双轮战车上。借鉴其他文化,却不去了解它的根基,就会产生非常怪异的、毫无逻辑的曲解。我认为美国时尚史尤其不该被遗忘。有一次,我在荷兰遇到了当地一所非常著名的设计学校的校长,她自始至终都表达着对美国时尚的藐视。欧洲人的这种态度显得非常具有攻击性,而如果美国人也是这种态度的话,就是彻底的悲剧。当我浏览《天桥骄子》候选申请人的资料时,当看到“你受谁的影响”那一栏寥寥几个名字时,感到深受打击。一成不变地,他们能列出来的设计师只有亚历山大·麦昆(Alexander McQueen)、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可可·香奈儿(Coco Chanel)(还经常被拼写成Channel)。他们很少会写美国设计师的名字,即使有,也常是唐娜·卡兰(Donna Karan)。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写上迈克·科尔斯(Michael Kors)的名字,即使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策略考虑。

  当涉及时尚的时候,我们很明显需要变得更加爱国一些,以捍卫我们国家的传统时尚是西方时尚史有价值的延伸这一事实。我常常在想,那些尝试着成为“下一个伟大的美国设计师”的人,怎么会不懂得欣赏历史上那些伟大的美国设计师。我能想到的就有宝琳·特莉芝里(Pauline Tr igere)、克莱尔·麦卡德尔(Claire McCardell)、诺曼·诺雷尔(Norman Norell)、比尔·布拉斯(Bill Blass)、鲁迪·吉恩莱希(Rudi Gernreich)、邦妮·卡辛(Bonnie Cashin)、赖瑞·阿德瑞克(Larry Aldrich)、杰弗里·比尼(Geoffrey Beene)……这样的名单根本列不完!相反,我遇到的许多年轻设计师都将安特卫普六君子(Antwerp Six)视为偶像,他们是2 0世纪8 0年代早期安特卫普皇家艺术学院(Royal Academy of Fine Arts)的毕业生 ,其中包括德赖斯·范诺顿(Dries Van Noten)和安·迪穆拉米斯特(Ann Demeulemeester)——当然,如果有人拼不出“香奈儿”,他肯定也拼不出“迪穆拉米斯特”。

  当我在列出这一长串名字时,我得顺带说一说“时尚”这个术语:它在某些学术圈子里成了被攻击的对象。我为人们对它的厌恶感到不安—它又不是另一个以S发音的词。一些节目策划人曾建议我用“风格”这个词来代替它,因为“时尚”显得太小资了。然而,即使小资们也不怎么喜欢这个词。东北部一些有名望的艺术学校采用“服装设计”这个短语来代替“时尚设计”。我曾作为外部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去过一些学校,在我们的退出会议上,我告诉校长:“我认为教学大纲中之所以没出现‘时尚’这个词,是因为课程本身就与时尚毫无关系。它根本不能适应市场。它教的不是时尚史。基本上,它就是培养裁缝的。我从骨子里觉得其平淡无奇。这里没有人对革新感兴趣,难道你不想你的毕业生将来改变世界吗?”(亲爱的读者,这是让你退出外部评审委员会的一个方法。)

  我喜欢“时尚”这个词,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在书中处处提及它。时尚意味着改变,意味着制作出有历史积淀的衣服。对我而言,认为时尚这个词显得愚蠢和不重要而弃用它,看起来就像是对历史的否定以及一种性别歧视的表现——就如同历史上,曾认为女性进行学术研究不恰当一样。当帕森斯设计学院的时尚部在1906年刚成立起来时,它被叫作“服装设计部”,因为当时时尚还是个动词:意思是变得时尚。“时尚”这个词发展出了更深远的含义,对我而言,那些反对它的人站在了历史的反面。

  本文节选自蒂姆·冈恩的《时尚衣橱》序言

  编辑|士谦 袁琳 实习生|殷音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时尚 罗马 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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