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很年轻的时候常常会无厘头爱上一些人。我的一个表妹18岁,因为喜欢周杰伦,就喜欢上一个长得像周杰伦的男孩,那个男孩是学校食堂的小厨,原本表妹是不喜欢吃食堂饭菜的,但是为了和这个男孩熟络,在学校食堂认认真真吃了两个月的饭。
后来两个人就顺理成章地恋爱起来了,不过在实际交往一个月后,表妹开始不满了,因为那个男孩子一点都不像周杰伦了,他竟然连一首周杰伦的歌都不会唱,他还在看着电影时睡觉,也不喜欢看书,更融入不到她的朋友中去,不久两人就分手了。表妹此后偶然想起这回事都会大叫:“晕死了,当初我怎么那么幼稚,会喜欢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男人呢。”青春年少的时候,谁都曾经喜欢过一些现在看来实在和自己不搭界的男生吧?
我自己曾经也不靠谱过。我是个爱吃零食的人,超市当然是我时常光顾的地方。第一次遇见那个人,是我要拿一盒摆在高处的糖,可是个子不够啊,正好那个理货员过来整理被顾客弄乱的货品,于是轻巧地帮我取下了我想要的东西。接东西的时候我和他的双眼对视上了,顿时有倒吸一口凉气的触电感,于是两人竟就这样开始了一段恋爱。我常等他下班,吃路边小店的馄饨,可是毕竟没有太多共同的话题,交往下来发现他原来脾气并没有多好,固执,自己讲的就认为是对的,大男人主义,在朋友面前还会让我做一些例如点烟之类的事情,我自然是不能够接受的。也才不到两个月,我忽然发现自己受够了,于是果断分手。后来想起也会奇怪,为什么要爱上一个没有那么爱我、不懂尊重人的家伙,况且他真的很普通,我真为自己的眼光惭愧到想钻进地缝里去。
后来我发现,很懵懂的时候去喜欢一个人才是我们最可爱的时候。那个时候年纪小,不会用现实里各种条框要求去衡量一个男人到底怎样才跟自己般配。年少的时候无所顾忌,爱过,恨过,经历过,也许结局不一定美好,但回忆起来总是至真至纯的。
一个青葱少女,完全可以大胆果断去爱,甚至可以主动追求,犯点小贱,没关系,只当是历练,学习工作需要经验,恋爱技巧也一样。更进一步,如果我们将那些傻气和幼稚举动,理解为善意的贱,我们就几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个人都有犯贱的时候,贱不可怕,也不可笑,充其量就像婴孩踉踉跄跄地学步,为的是有朝一日能畅快地奔跑,反正即便是刘翔,也不是生下来就会跑的。练习总是对人人都有必要的。
既然总是要贱的,赶晚肯定不如趁早了。我相信这世上没有天生的情场高手,再玩得转的人,都藏有小辛酸和结疤的伤口,他们只不过懂得疗伤更善于隐藏自己的伤口罢了。
女人30岁是一条残酷的分界线。有的女子历练成精,从此风情起来。有的女子却迅速颓败,行情直跌谷底。
你难道还不明白,昨天为爱犯错,是为了明日不再犯同样浅薄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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