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说话的鱼
大约20年前,偶像艺人不能结婚生子,还是一条准则。
无论是成龙还是刘德华,他们的隐婚,多少跟维护自己的事业有关。明星,就应该永远生活在云端,被千万人仰望和幻想,而不可以确定地属于某一个人,亦没有任何一个对象是妥当的。若对方是富豪,会显得你贪财世俗;若对方是导演制片人,会引发“有心机上位”说;若对方同样是偶像艺人呢,则会吸引到双方的粉丝集火,完全是自讨苦吃。
时代变迁,旧的偶像与粉丝的关系逐渐瓦解,对于偶像的无条件崇拜和向往已经分崩离析,除了杨丽娟,谁还会把嫁给偶像当成一生的目标呢?林凤娇朱丽倩这样的人,如今恐怕都难找。皆因今天的偶像价值,已经不在于提供幻想,而是可以被拿来消费了——今天他(她)去了哪里?穿了什么衣服?见了什么人?喜欢饺子还是披萨,抑或寿司?身为偶像,理当提供更加丰富的生活细节,供自己的粉丝各取所需,而那些刻意保持与粉丝距离的人,会被人骂“端着”“装逼”,被封存,被冷落,被遗忘。这意味着一种更功利更实际的消费主义态度——偶像,只是娱乐产业链的一项中间产品,就是被用来消费的,终极目标,则是名是利。
既然如此,还隐什么婚呢?不如干脆站出来表演妻贤子孝吧!那样的话,代言的种类还更丰富一些,人气还更高涨一些,被赞更具有“娱乐精神”一些。
所以,如果今天还有明星在玩隐婚,那大多跟事业无关,倒是各有各的原因。
有些纯粹为了保护家人隐私,如赵薇,如海清,人们很长时间都不知她已经结婚,而她也总是千方百计回避这些问题,直到瞒无可瞒,才愤然回击:“这是我的私生活,请不要干扰我的家人”等等;有些则是借保护隐私之名,行自由乱爱之实,如正跟章子怡高调牵手的汪峰,他的第三任妻子康作如在微博上控诉“他长期以来一直隐婚,是不争的事实,即便是在离婚诉讼期间,也同时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呵呵,汪老师真不愧是高手啊;有些是曾经高调过,但被事实教育“秀恩爱死得快”后,终于明白了,婚姻就应该“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如李湘的第二段婚姻,一直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直到怀孕生子以后,才公开承认;还有一些案例则颇诡异,愿意承认的永远只是“我们和已经签字没什么区别”,但没人知道是否已婚?如任贤齐,他和学妹女友Tina的关系很久以来众所周知,“维护事业说”和“保护隐私说”在他身上都不成立,莫非莫非,“心太软”哥哥他仅仅是个恐婚族?
个人觉得,隐婚最成功的案例,要算郑中基和阿Sa了。在他们宣布离婚之前,居然没有人知道这两人已经结婚!这堪称娱乐圈最为扑朔迷离的隐婚事件。他们为什么相爱?为什么结婚?为什么隐婚?又为什么离婚?所有这些,都是问题,至今依然。最后变成好像是两个年轻人约定要在一起突然杀出,让全世界大吃一惊,彼时,他们已经尘埃落定。
而隐婚效果最差劲的,大约是王宝强?在有图有真相的指证下,他断然否认妻子的存在,直到娃儿都能喊爹了,才终于极不情愿地承认已婚。大众极为吃惊:这年头连正宗高富帅的吴彦祖都不玩隐婚了,宝强你何苦来?有必要吗?难道你认为,大家对你会有感情和婚姻上的期待吗?这是消费偶像的时代,要玩隐婚,你得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