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让我怀念又困惑的爱情

2014年05月07日18:20  时尚专栏  作者:王斌   我有话说

  “不管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大苍蝇。”

  事隔几十年之后,我依然能记起《牛虻》小说中亚瑟说过的这句话,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亚瑟写给琼玛的绝笔信───是绝笔信吗?我忘了,真的忘记了,但我只记得,当我在这部小说中读到这句话,被深深的触动了,并流下了感动的热泪。

  我们这代人————从文革的苦难中走出的一代人,我想,凡爱读书的人──那个年代的城市青年以读书为荣,一个人,如果饱读诗书(这个诗书并不指向中国古代经典,而说的是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会得到周围人的尊崇与景仰的,就在当时,有几本小说是影响深远的───《静静的顿河》、《九三年》和《牛虻》,我想,但凡那一代知识青年,你只须问他读过这三本小说吗?他们可能会自豪的回答:我读过。

  我也读过。但我读时不是文革前,也不是在文革风起云涌之时,而是在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一九七四年”,那时时代已走向文革尾声了,曾经的狂热与盲从随着林彪事件的暴发而寿终正寝,我们进入了怀疑与迷惘,开始了有点嬉皮式的玩世不恭。

  那时我还是一名共和国军人,吊儿朗当是我的个性风格,虽说那并非是我的性格,但我非要做出那么一副玩世不恭样子,以此来标炳我的与众不同。记得当时我因军队的一次人事关系上的“受挫”,倍感失望,主动要求从部队机关下放到了狂风呼号的小帽山上───那里驻扎着我们一支小分队,统共才十八个人,我们戏称自己为“十八颗土人参”(以此来对应京剧样版戏《沙家浜》里的“十八颗青松”。)。

  入住小帽山半年后,我的脚趾不知为何发生了溃烂,举步维艰,上级领导闻迅后立即要求分队领导安排我下山住院,因此,我住进了一所野战医院。在那个医院里,我认识了一颇在海军供职的干部子弟。

  我至今还记得我是如何认识他们中的第一个人的情景。那天我一人孤独地坐在医院的院子里晒太阳,百无聊赖,这时有一人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病号服,外面套了一件天蓝色的海军士兵的军服。他在我周围转了好几圈,用眼神乜斜着我,似在犹豫,终于他向我走来。

  你是子弟?他问。

  我一怔,没反应过来,因为“子弟”的称谓于我是陌生的,我还不知此一指称说明了什么。他看我愣在那,笑了笑,嘴唇上的一绺小鬍髭调皮地跳动了几下,我心想这挺好玩,心里便有点乐。

  “干部子弟?”他又问。

  这下我明白了。我点头。我这时注意到他说着一口标准好看的普通话,而且有些卷舌,心下明白了他是个北京兵。

  我们聊了起来,他告我这所医院还住了几个北京的干部子弟,可以带我认识一下。“我们子弟会有共同语言。”他笑说。

  你是怎么看出我是子弟的呢?我问。

  他转脸认真地瞥了我一眼,一脸严肃地说:一看就知道,子弟有副与众不同的样子。他说。

  后来我们聊起了当兵的感受,他仰起脸,朝向明媚的蓝天,嘴里喃喃自语般地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大苍蝇。

  就在那时,他告我这是一本叫《牛虻》的小说中的一句名言。

  你没看过这本书吗?他嘲笑般地问。

  我摇头,心里掠过一丝惭愧,还有些脸红,因为我看出他对我的失望。

  一般子弟们都会看过这本书的,他说。

  他叫张平。后来聊深了才发现他居然服役在大帽山,与我所在的小帽山遥遥相望,中间只是隔了一道深山狭谷。他是雷达兵,而我是侦听员,都属于技术侦察性质,侦察的对象又都是海峡对岸的台湾敌情。于是我们聊得更欢了,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

  再后来他又介绍了一个子弟让我认识,那人五短身材,身上的衣服永远是脏兮兮的,还长了一副流氓相,一见女兵眼神就发绿,他也是北京一子弟。他的手臂由一个宽宽的绷带包扎着,弯曲得吊在胸前。以后熟了再知道,此兄入院是因了有一天晚上站岗,丫站了一会儿困了,想趁没人蒙上一觉,于是找了一个岩石后面睡着了,一只手蒙在枪口上,另一支手不知不觉间放在了板机边上。睡得酣声大作后,一不留神放在板机边上的手指也不知怎么的就出溜地滑向板机,一声枪响把丫惊醒了,还以为有了敌情,一通乱喊,嚷得军营里跑出一堆人,真以为敌军来袭了。有人见丫一只手鲜血淋漓,更相信出状况了,后来才搞清是虚惊一场,是丫睡迷糊了惹下的事。

  我们一旦聊起此事,张平嘻皮笑脸地嘲弄起丫时,丫大嘴一咧,极为不屑地告我们:那只是一个传说,告你们实话吧,老子就是当兵当腻了,想住医院泡一妞,然后打道回府,哥们不想当兵了,所以有意给自己制造了这个事故。丫说的信誓旦旦,但我们都不相信。

  后来张平说,你丫的把藏的那本《牛虻》给咱这一哥们瞧瞧,别弄得象一宝贝似的不让人看。

  就这样,我终于看到了那本著名的小说《牛虻》。

  我看得如饥似渴,有几次连吃饭都忘了。快看到尾声时,有一天傍晚张平与那一位──(丫真名叫郑志国)来找我,让我一块出去玩,我说都吃饭的点了,还他妈出去干嘛?张平诡秘地笑笑,瞅了志国一眼,志国用一只胳膊将我一把拽下床来,大声说,你丫的就是一傻子,跟我们走,还能没你饭吃?医院那点猪食是人吃的吗?走!

  结果我们跑到一个丛林密布的小山上,张平从军袴里掏出二瓶玫瑰色液体的酒(我记得酒瓶上标注的度数为六十),志国则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两个筒装罐头──一个是那个年代的凤尾鱼罐头,一个是牛肉罐头(奇怪,我这个胃觉欠缺的人,一想起那两个罐头味道竟然有了嘴馋之感),我大喜过望,肠胃立马开始了隐隐的嚅动,有了强烈的饥饿感。

  那个夜晚我喝醉了,头疼欲裂,奇怪的是半夜开始发作的,难受的人都不想活了,从哪以后,我发誓从此再不喝酒,这个诺言我终于在我以后的人生中兑现了,此为后话,按下不表。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牛虻》,张平说,他就想当牛虻那样的人,隐忍而坚强;志国不以为然,他说丫牛虻就是一傻子,你不爱人家琼玛吗,把她办了不就齐了,干嘛弄得那么扭巴?真他妈没意思一人。

  而我则是另一种看法。那时别看我装着吊儿朗当,但骨子里还是羞涩的,尤其是当谈起女人和爱情时,他们这么肆无忌惮地聊着其实我听着挺脸红的,但好在有烈酒掩护了我,我这个一沾酒就脸红。

  但微醺的他们催促我说说读后感。我思索一下,问了一个问题:我说我没太懂亚瑟(即牛虻的真名)的所谓爱情,你们说他真爱琼玛吗?

  废话!他们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纳闷地看向我。

  那我就不懂啦,既然他那么爱琼玛,而且坚定不移,为什么身边还有一位同居的妓女呢?真正的爱情能允许这种行为存在吗?

  哦?他们两人也有些茫然,一时回答不上来了。

  我说这个问题让我困惑,所以我会看着看着就停下来想这个问题,但还是没有答案。

  有什么好想的,丫就是一大傻,把琼玛睡了就得了,瞎他妈睡一个不爱的人,还是一妓女。志国醉醺醺地说。

  但张平开始沉默了,显然他也在思索我提出的问题。

  而且,他每次见了琼玛都不告诉他:我(牛虻)就是亚瑟,他明明知道琼玛是那么爱他,十几年来都在痴情地等待他,虽然以为他死了,可他反而对琼玛表现得极端冷酷,这个我也不明白。

  这就是一个革命者的意志。张平说,说这句话时,他红红的脸膛上亦有了一副坚毅的表情。

  我很想告诉他,在我看来牛虻做得太过份了,不近人情,他其实深爱着琼玛,爱得那么痛苦,甚至几次欲言又止,这么折磨自己,也折磨着坚贞不渝爱他的瑟玛。我真不懂!但我没敢说出来,我怕他们会数落我为小资产阶级思想,在那个年代,被人说成有这种思想几近耻辱。

  在我以后的人生中,我始终带着这个疑问行走在属于我的历史中,岁月在静默的无言中流逝着,而我,一直在心中存留着关于亚瑟与琼玛这个特殊的爱情,这个爱情让我困惑,亦让我为此而深深的感动;同时,我还牢牢记住了亚瑟(牛虻)在走向绞刑架前写给琼玛的那份遗书: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大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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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牛虻 年代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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