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近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表示,阿拉巴马州一座女子监狱堪称“地狱”,光明正大的性侵行为在这里是常态。
美国司法部调查发现,阿拉巴马州的塔特怀勒女子监狱在过去20年内时常发生各种羞辱囚犯的罪行。这些罪行包括:监狱官员强迫女囚犯从事性行为,以换取基本的卫生用品。男性狱警公开观看女囚洗澡和上卫生间,一名监狱员工甚至组织女囚跳脱衣舞,而攻击性的侮辱语言在这里更是不足为奇。
这座关押99人的女子监狱里共有99名员工,至少有3分之一的员工和女囚犯发生过性关系。 检察长助理萨姆称,调查显示,这座监狱长期存在对女囚进行严重伤害的行为,包括性虐待和性骚扰。这些问题已经积压多年,是阿拉巴马州监狱官员众所周知的事。
美国司法部、财政部均表示,将对这座监狱的诸多问题进行调查,包括过度使用武力、监狱条件不合格、卫生保健不合格和歧视等问题。
人这一生最需要的两件东西:尊严与自由。然,大千世界很多事情都是相对存在。即,我们在获取尊严与自由的时候,必然会受到些许约束。
或因为抢劫、或因为家暴、或其它原因的触犯法律都有可能会带来牢狱之灾。那瞬间,所谓的尊严和自由基本丧失。冰冷的铁窗内,有内疚、有愤恨,有身不由己。
作为囚犯,即便在铁窗内,她们依然是鲜活的生命。此刻,她们在狱警面前是脆弱的,但她们依然有最基层的人权。只是面对粗暴的、权势的狱警的肆虐,却无力抗争,换揣着一份屈辱,携带着求生的信念,面对性侵,她们只能顺从。
在美国,对强奸罪是如此定义的:在未经过受害人的同意,用任何物质或身体任何部位强行进入受害人阴道和肛门都可构成强奸罪。不管你是男是女,年龄多大,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只要被强行侵犯,就可以强奸罪控告对方。
按照美国法律对强奸罪的定义,那些狱警对女囚的肆虐行为很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然狱警们本身就是执行法律的人,为此,即便是有女囚提出抗议也终将无济于事,中国有句古话这样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说的也许就是这个理。
女囚甭管因为何种原因触犯了法律,监牢生活的严惩对她们一定是一种铭记也是一次摧毁,如果再承担狱警的肆虐,势必后监狱生涯,必将会在心理上留下阴影,甚至人生将从此扭曲并步入另一个极端。
狱警的粗暴行为是赤裸裸的知法犯法,执行法律的人对法律如此般藐视,践踏了法律的神圣,也违背了职业道德。
在我的思想里,法律背后的严惩需要达到的效果应该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法律对人类的严肃,是希望文明多一些,粗暴少一些,而不是让狱警拿女囚当玩偶的供自己开心。
虽然说历史的发展一直遵循了弱肉强食的规律,但所有强者在获取成功的同时也绝不能违背‘民意’。那些女囚或许只是被很多人忽视的一小部分人群,面对权势的侵犯,也或许她们习惯了忍气吞声,但是,若有人能勇敢的站出来对这种不公平待遇说‘不’,那么,一定会引起有同样遭遇的人的共鸣。
美国狱警性侵女囚的新闻引起了美国社会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个经常把‘人权’挂嘴边的国度里出现如此事件,全世界的人都在偷偷的笑。
PS:在全球都在崇尚文明的时代,人们只是从事着不同的职业而已,不管贫穷或富贵,不管权势或贫民,都应该学会平易近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强势的狱警,只要触犯法律,一样也可以成为阶下囚。为此,我们每个个体,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即便在强势的‘狱警们’面前,也要捍卫自己应有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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