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艺圈,不乏有天赋的人。从院校毕业时,都豪情万丈,但绝大多数都沉入茫茫人海,无声无息,付出很多,但不会获得很多的关注和赞美,即使这样他们还在为之不懈地努力。也有人不为环境所动,从一开始就只想过有戏拍,有钱挣,养家糊口地踏实过日子。我的两个男闺密——象和熊就可以归入这两类人。说起来,他们还是我大学时代的同居密友。
象的大名叫杨炅翰,早前身形壮硕,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大概有两百多斤,那会儿他才上初二。他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后来我跟那个朋友完全没来往了,反而我们俩一见如故。象最大的特点有两个:一把金嗓子和一张毒蛇嘴。
熊的大名叫蔡基旺。当年他在中戏学化妆,我拍宣传照时,他是我的化妆师。那天的摄影师叫大熊,我们仨都是新人,对未来充满憧憬。因为拍的效果很好,大家都贪多,一直拍到凌晨,然后累到席地而睡。他们把唯一的沙发让给我,第二天起来,熊给我补妆,没有一句怨言,我们又乐呵呵地接着拍。我常说,我们的友谊是从睡地板开始的。熊的特点是:一双细致的手和一个简单的脑袋。
大学的时候,我开始拍广告挣钱。相比象和熊,我是名副其实的“小富婆”。我在北京东直门的老楼里租了一套三室的房子,当时熊刚毕业,没有住的地方,我说给你一间屋,不要你钱。他应该是跟我“同居”最久的人。从东直门陪我住到望京,大约有两年半。还在上高中的象,因为喜欢找我玩,后来硬把他两百多斤沉重的身躯塞进了三居室的最后一间,我把最大的一间留给了他。但象因为实在太邋遢,最后我忍无可忍,他只陪我们度过了东直门一年的“同居时代”。
熊拍的第一个戏是跟我去内蒙,帮我做化妆师兼助理。零下三十多度,熊每天早晨负责把我叫起来,还要帮我化妆。那次,我发现他不仅对妆容的理解力很到位,还是一个特别能吃苦的孩子。之前他一直跟我们冒充七零后,怕别人因为他年纪小而欺负他。但那次我才发现他是我的同龄人。
熊化的妆很干净,他的手拿着刷子细致地像画画。2006年拍《相思树》的时候,我跟剧组力荐他,但制片人觉得他没有化过大戏的经验,费尽了口舌才终于被我说动。试妆时,熊没有让大家失望,后来还成了化妆组组长。那个戏拍了前后有四个月,非常辛苦,但他由头至尾,没在一件事情上掉过链子。戏杀青时,导演说整个戏拍下来,最满意的部门就是化妆组。后来,他成了冯小刚《非诚勿扰1》的化妆师。等拍《非2》的时候,制片方找熊进组,结果熊因为口头上答应了一个当年对他有过提携之恩导演的戏,放弃了上大戏的机会。在今天这个到处找捷径的圈子,不知道还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对滴水之恩看得那么重。
熊不知道自己的星座。这么多年,他一直很肯定地告诉我们,他是父母在海上打鱼时,从漂来的木盆里捡回来的。直到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让他打电话回家跟父母确认这件事,他才惊讶地知道,自己是亲生的!原来这是他老家回答小孩问“我从哪儿来”的习惯说法而已。他在电话里对我说,“难怪他们对我那么好。”这么多年的“误解”经过一篇文章认了亲生父母,为此我笑到眼泪都快出来了。没准正是因为这么多年被蒙蔽的原因,熊特别珍惜平淡有爱的小日子。如今熊已经当了爸爸,有个两岁的漂亮小女儿,在燕郊买了房子。生活正如他所期望的:“有戏拍,有钱挣,脚踏实地地过日子。”
至于象,东直门“同居”那一年,对他印象最深的事是,有一次我忘带钥匙,晚上砸门,把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吵醒了,却硬是叫不醒在里面睡觉的象。刚爬了14层的我真是要气炸了,不得不返回学校跟同学挤宿舍。第二天想开口说他,他很认真地告诉我,他以前住宿舍,室友敲不开门,把门都拆了,他还睡得不省人事。还有一次,暑假前和他一起在家吃了个饭,等放完暑假回来,那锅白米饭已经变成了黑绿色。他看到我的神情,腆着脸说,不如把锅直接扔了吧。还有次他上课要迟到了,我去他的房间叫他,大夏天,象穿着大裤衩,露着白花花的一摊肉铺满了整个凉席,还在睡,我第一下想的是,这是人还是猪啊?!每次忆旧聊到这儿,他都笑得花枝乱颤。
也可能是因为他现在已经减肥成功,在一年的时间里,减去了60多斤。这也是迄今为止,他做得最有毅力的一件事。那段时间,他每天只吃黄瓜和西红柿,扎针灸,跑步,饿得直扶墙。在他变瘦的第一个冬天,他对我说,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冷。
象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歌手兼音乐制作人,他偏偏不喜欢只用歌手来定义自己。说到金嗓子,我仅去过几次卡拉ok,每次都带着象,只要他一开唱,几乎就没有人再拿麦克风。每次他都会成为点唱机。以至到了后来,别人约我去卡拉OK,都要提一句,叫上你的胖弟弟。象如果说今天没空,朋友就跟我说,那你也别来了。
他初中毕业时,我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不知道为什么他选了一套白色的西服,显得更胖。可当他飙起高音唱着美声,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这些年来,他做的最执着的一件事,就是坚持他的音乐梦想。
今年年初,他参加了《中国好歌曲》,刘欢为他转了身。只是很快,还没来得及再唱,就被刷了下来。其实被刷下来的原因有一部分是他不愿意讲什么悲情故事,上演苦情戏,他觉得唱歌就应该是唱歌,但电视台要收视率,没有故事就很难具备传播性,这点可能他不是太理解吧。我想毕业到现在这么多年,他一路只专注做音乐,走得并不算顺畅,一定有很多辛苦的事,只是他不愿意和任何人讲,在我们看来,他就是那个表面上永远什么都不在乎,眼神里写着“不屌你,怎样”的象。用他的话说“这个年代,能靠别人的嫉妒活着,就别靠别人的同情活着。”
象变瘦之后告诉我:“任何一个看上去强大的胖子,都有一颗脆弱的内心。”他变瘦了,可毒嘴没变,他会直接说你软肋,我喜欢。跟他在一起,我不用考虑这话多少是客套、恭维,他会简单明了地告诉我“胖了,别再吃了”、“这妆丑死了赶快洗掉”、“发型太难看,直接老十岁”、“这衣服穿得,你以为是80年代去Disco吗?!”想知道别人对你的真实看法,不用问很多人,问他一个就可以了。
好消息是他写的歌,被美国peermusic的老板欣赏,他们是美国最大的私人音乐版权公司,旗下有猫王、滚石等著名音乐人和团队。他们听到了他的歌,三天之后就决定签下他,他是这家公司在内地签的第一个音乐创作人。
那天的签约发布会我去了,在台下听他一口气唱了20分钟,我脑海里闪现的是这些年我们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
想到了我们三个人,都连说带笑从东直门步行到簋街吃饭,只为省那十块打车钱;想到那栋同居老楼,午夜十二点就没了电梯,三个人每每比一比看谁先一口气爬到十四楼,留下一路憨笑;想到这么多年,每逢孤独寂寞冷,不知倾诉与谁听时,便拿起电话条件反射地拨过去,要么是象,要么是熊。
时光永远停不下脚步,让人往前成长。有时候,你总想在这纷乱的世界里,留有一份没有修饰的情感,而那些压箱底的朋友,正是他们告诉了你,生活也可以如此单纯的美好。
跟他们在一块儿,不需要化妆,更不需要穿高跟鞋,我们可以穿着拖鞋,坐在路边一起吃着麻辣小龙虾。(原载于《智族GQ》)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