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前世今生

2014年09月24日10:08  时尚专栏  作者:書呆子vincent   我有话说

  被新浪专栏小编调查:有性伴侣的人出轨算不算嫖娼?我的回答如下:

  这是一个道德issue。以下不算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谈点我对这件事的认知。

  用“嫖”字本身已经有一个是非框架,“嫖”在说文解字中被解作“轻”,音“镖”,但从汉朝开始有了邪淫的意思,读piao:背尊章嫖以忽。所以嫖娼字面上比宿娼负面,一定会让人想到淫邪方面,而且华人地区普遍禁娼,内地理论上固然,香港三十年代开始禁娼,台湾亦取缔了公娼制度。再回到问题本身,嫖娼算不算出轨,其实是取决于当地的社会风俗风气。同一问题在荷兰便是另一种答案。

  旧时生意人喜欢在堂子讲生意,像《海上花》描写那样差不多跟现在去夜总会一个意思,按现在这个理解,他们岂不全部在出轨?

  我倒是觉得,有伴侣而去“宿”娼背后的重点可能关乎这对couple的相处方式,如果像红楼梦讲的定要个“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的话,那么这对couple的相处方式已经存在了问题,可以想象其中一方必有向外泄性的需要,不能单用道德标准横加指责。反过来说如果这对couple举案齐眉,除非一方有性瘾,否则他怎会假手外求?另外,男女在性观念上也不同。一般对男人来讲,性可以纯粹为了发泄而不必有爱的基础,女人很多时候需要先有感情才可以发生性关系。即使出轨意义上涉及感情,Ad-hoc式的偶尔嫖妓宿娼未必要上升到出轨的层面。当然,如果长期光顾同一性工作者,另当别论。

  华人的道德观很复杂,既受西方一夫一妻制影响,传统的一夫多妻思想又根深蒂固,正如社会上不少人骨子里艳羡富豪有情妇姨太太,但嘴巴上还是骂。回到问题本身,很难简单的说算出轨或者不算,当然说算不算也很简单,但是若说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现象, 那将是很复杂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嫖娼 出轨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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