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迪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真正的性自由

2014年02月12日15:37  时尚专栏  作者:晓晖姐   我有话说

  这个春寒料俏的季节,男人该不该买春突然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由于央视对东莞色情业的报道,一夜之间全国人民知道了原来有这么多的男人买春,他们获得的性服务是如此的专业和丰富多彩,于是,羡慕有之,辱骂有之。对东莞从事色情业的女性,大家也有各种不同的看法。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道德至上者,当初混网络的时候最喜欢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讨伐,卖淫的女人,做小三的女人,都没少被我骂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道德上的不端越来越理解,对人性的欲望越来越宽容。

  我认为,女性既可以以爱情为名又可以以欲望、以生计为名发生性行为,这才是女性进步。每一种性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如何防范风险是女性一生功课。有些小姐是受欺凌,可婚姻里受欺凌的女性也大有人在。不让女性去从事性职业,并不是对女性的保护。对成年女性来说,只有被强迫的性行为才是伤害。任何针对未成年女性的性行为都是犯罪。只要不触及这两点,女性的任何性行为都是个人自由,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很多人认为女性从事色情业就失去了嫁人的可能,得不偿失。在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人娶不到媳妇的年代。在一个女性越来越开放,娶老婆都不可能娶到处女的年代,怎么还会有人担心做过小姐的嫁不出去呢?过去对妓女的轻视是建立在大部分妇女都是贞女的基础上的。我对小姐没有任何轻视,人家是凭体力凭技术赚钱的,也没有故作高贵。这是一个潜规则盛行的时代,很多女性早就在职场、官场以身体换取利益了,并且还活得义正词严,做小姐的至少在这点上比她们干净。

  王朔前几年在一本书里隐晦提到自己母亲年轻时曾经为了粮食,和别人进行过性交易。我对这段描述非常不满,且不说他妈是为了活命,就算真的是欲望来了就看上了某人和他发生了关系,也是能理解的。因此,真的不要再以妇联的口吻劝说年轻女孩子洁身自好不要从事色情业了,这和前些年妇联鼓吹打工妹要做烈女,碰到被老板威逼的状况宁肯跳楼有什么不同?对年轻女孩子来说,从事色情业是一个非常不好的选择,但是,可以成为一个选择。

  在一个性越来越开放的年代,现状是妇女已经不认可自己必须守贞了。已婚妇女已经认为在婚姻中女性可以仅凭家务劳动就获得和男性同样甚至更高的地位,那男性出去买春实在不值得妇女们如此大动肝火。婚姻中的平等就是大家一起守贞,你如果买春,那我大可以拿着你的钱包小白脸。

  对于婚姻之外的单身男女的性交易,形式更丰富多彩了,无钱无爱有性是一种,有钱无爱有性又是一种。基于传统习俗,男性为性付费更多,但越来越多的女性也愿意为性付费了。现在大家反感的是产业化,是已婚男人在外购买未婚女人的性而已。

  对于最有争议的已婚男人购买未婚女人的性,又可以分好多种。可是,对已婚女性伤害最大的显然不是东莞模式这钟嘛,没有哪个丈夫真会找个小姐来替代大婆。对传统婚姻冲击最大的第三者群体,还真不是性工作者。

  邓文迪的故事告诉我们,女性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真正的性自由。这就是为什么艾丽西娅婊了两个男人还都喜欢她,邓文迪婊一下就失去了婚姻,和托尼目前也看不到会有什么未来。

  在中国,也有木子美这种女性,她的性自由是建立在经济自由的基础上的。从她最近和几个司机的交往来看,她也是认可愿意为性支付成本的。一直以来,女性蔑视的就是为性支付成本,说明潜意识里还是认为性是能为女性创收的,无论是带来一个不需要再上班的婚姻,还是直接带来金钱。用什么方式创收更高尚呢?

  在婚姻这个选项被越来越多的人放弃的当下,如何让婚姻之外的男女拥有性福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正视的问题。女人比男人更依赖婚姻来满足欲望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女人在婚姻中还有生育的要求,而女性的生育期又相对有限,35岁以上的单身女人比同龄男人更难进入婚姻。但35岁以上的女性仍然有性的要求,这些女人该怎么办?有些女人仅仅因为生不出孩子就被离婚,她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同时连满足性欲望都被剥夺了。

  我觉得女人买春比男人买春更不方便,花费更高,甚至花了钱还买不到才是不平等。这就是为什么剩男们都活得有滋有味,剩女们却人心惶惶屡遭歧视的真正原因。在男女都有经济自由的前提下,显然单身男人比单身女人活得自在多了。为越来越多的单身女人提供优质安全的性服务应该成为人大提案。

  东莞扫黄,应该扫掉的是腐败官员的涉黄,应该谴责的是已婚男人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对于从事色情业的女孩子,她们有得到也有付出,不值得鼓励赞美,但也没必要对她们痛心疾首,人生有各种选择,冷暖自知。对于那些一时无法从婚姻得到欲望满足的单身女子,偶尔买男人的春也是一种选择。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女性 自由 邓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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