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人问我,这些故事的真假。
其实,你何必管它是真是假。
它总归在这个世界上哪个地方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
而且,永远要记住,生活,远比戏剧更加精彩。
我们,只要好好去爱,去珍惜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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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阿泽长的什么样。
每周三五六,过了深夜11:00,他的声音准时在一家叫“LIVE”的酒吧里响起。最近他备受追捧的是那首“要死就死在你手里”。
他自头发缝里睥睨着整个酒吧,唱到最高潮的时候,像狮子鬓毛一样的长发飞舞,但他的脸庞依然被遮掩在头发里,叫爱上他歌声的酒客们恨不得冲上台去亲自拂开。
但是他唱完即走,从不停留。
其实阿泽长得平淡无奇。收工后,他把头发扎在脑后,找个酒吧的僻静角落,例行喝一杯水。细长的烟卷在他指间明明灭灭,他的一天又过去了。酒客们在他身边来来往往,没有人认出他来。
他掏出手机浏览娱乐新闻。圈内新星铃木在红磡开了尝唱会,记者在八卦报道里写:“提到初恋,铃木湿了眼眶。”照片上,铃木把手伸向空中,闭眼高歌。她手腕上戴着一条黑皮手绳,看起来,和她华丽的妆容一点也不符合。
阿泽的视线,在照片上停留了三秒钟,翻过了页。
据说,你花多久爱上一个人,就需要花同样的时间,才能忘掉那个人。
阿泽不晓得这是不是真的。
他背起吉他出了酒吧大门,目不斜视地经过了一个门旁正蹲在地上痛哭的女人,右手无意识地握在左手腕上,那里,吊着一条黑皮手绳。
“有没有那么一天,是让你想穿越回去再来一遍的?为什么?”有一次朋友聚会,真心话大冒险,阿泽被问到这个问题。
“2001年4月1日。”阿泽没嫌这个问题幼稚无聊,不假思索地回答,倒让满桌子人露出一脸错愕,“因为那天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席间一片沉默,然后大家喝口酒,继续下一轮。
阿泽道了声抱歉离开,走出门去抽了一颗烟。
2001年4月1号啊……阿泽想,如果回到那一天,他会不会走进那间酒吧?
十几年前,杭州酒吧格局,远远不是今天这样。
彼时有一间酒吧,甚有名气,附在杭州最高档的黄龙饭店里,叫飞云吧。消费其实没大家想得这么贵,重点是,在这里唱歌的歌手,在酒吧界绝对算是高手。
那一天,阿泽也是慕名前往,他听说那里有个歌手,居然会在唱HIGH了以后,为看得顺眼的客人高唱“我的太阳”。立志要在酒吧歌手届混出名堂的年轻阿泽,怎么能不去拜个码头?
他进酒吧的时候,还不是最热闹的点。只有三五张桌上有人在。靠吧台坐了一桌衣着平常的年轻人,以他混迹酒吧没多久的眼光,也能看出桌上放的是最便宜的酒。
这天开场歌手是个姑娘,个子娇小玲珑,穿着最平常的T恤仔裤,完全无视酒吧气氛。一出场看见那桌年轻人就笑了,挥手示意:“你们又来啦?”
年轻人们拍桌欢笑里,姑娘开了嗓。
也就那样。
阿泽点了一个啤酒,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才能听到我的太阳。
两三曲之后,年轻人们开始起哄。舞台上的姑娘扬手示意大家稍安勿噪,回头看了乐队一眼。
乐队奏出前奏。是张惠妹的《站在高岗上》。
听歌听到灵魂出窍是什么感觉?
T恤仔裤的姑娘唱到酣畅淋漓,一纵身居然跳到了吧台上,阿泽居然还注意到吧台后的酒保微微摇头避开,顺手拿走了姑娘脚边的几个杯子。
而高岗上的高音,正一层层飞向天际,在云边还有一个转折再拔高一点,像只欢快的鸟儿,无拘无束展翅高飞,明明是带着酒意的夜晚,那歌声里却阳光灿烂。
年轻人们早已经疯了,又是拍桌又是鼓掌。站在吧台上的姑娘也HIGH到极点,阿泽觉得自己能体会到那种感觉,那是一种,整颗心都想要飞起来的充沛能量。
阿泽曾经有过那样的感受,但他从来不知道,在酒吧里为一群酒客唱歌,也能达到那样的境界,连带着他,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那一刻,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那个高岗。
那天晚上,阿泽如愿听到了这个酒吧著名的男歌手唱的《我的太阳》。在灯红酒绿的午夜,听到那样令人醍醐灌顶的亮堂堂歌声,果然感觉非同一般。但是阿泽根本还在高岗里出不来。
直到第二天,阿泽的耳朵里,都还回响着那姑娘的歌声。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有绕梁三日这种事,阿泽想。
这个姑娘,就是铃木。
阿泽绝对不是一个缜密的人。但他在那一天进行了缜密的思考,思路如下:首先,他要认识这个姑娘。这个姑娘现在正在这间酒吧唱歌。如果要认识这姑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经常来这里。而要经常来这里喝酒,显然这不是目前的阿泽能承担的。所以只剩下一条路,天天来这里上班。但他不能做那个小心搬走铃木脚边杯子的酒保,所以,他要来这里唱歌。
去酒吧唱歌,也不是能直接找老板说我要来唱歌就可以的。
所以阿泽动用了他全部的人脉,把自己推荐给那间酒吧的老板。
那老板也是个奇人。飞云吧里有一对妖艳的双胞胎姐妹大跳热舞引得全场掌声雷动,也能在午夜有人高唱我的太阳。铃木是老板看中的新人,他也由得她不修边幅地胡闹,所以,在听过阿泽的弹唱后,点头同意阿泽每周来唱两天,非周末。
阿泽兴奋地点头,老板问:你还有什么问题?
阿泽问,“周一周三,这样可以吗?”他打听过铃木的时间,这两天,铃木总是排得比较后面,不至于九点就收工立即离场。
老板点点头,“还有问题没?”
阿泽摇摇头,在心里SAYYES。过了好几天才反应过来,完全没和老板提报酬这件事,怪不得当时老板的眼神,多少有点奇怪。
阿泽在飞云吧,唱了一整年自己写的民谣。民谣风和这间酒吧真心不太搭,但是老板不在意,酒客也没关系,阿泽就自由自在地乱唱下去。
他和铃木渐渐成为好朋友。
没错,做为一个刚成年就混酒吧乱唱的歌手,阿泽从来没有在姑娘面前这么拘束过。谁能想到,他阿泽还能和一个他爱上的姑娘保持纯洁的友谊这么长久?
其实阿泽想过很多次要告白。可是每次事到临头,他都手心出汗大脑里一团桨糊,告白的话,也就说不出口。
他只好写了一首又一首的歌儿,内容都是关于爱情。相熟的乐队朋友来飞云吧听过一次,惊讶非常:兄弟,什么时候改的歌风?你不是只爱摇滚的吗?
他也不能告诉哥们,只有在飞云吧,铃木的目光里,他才唱那些深情款款的民谣歌儿。平时,在那些混迹了大学生和刚工作没多久的年轻人的酒吧里,阿泽则是热烈的摇滚歌手。
2002年4月1日,是阿泽最后一天在飞云吧唱歌。
酒吧老板是如何对阿泽说不要再来唱歌的,多年后阿泽根本记不起来了。
他只记得那一天,他在台上唱开场,一直到最后一首歌的时候,铃木才出现,照例梳了马尾,进酒吧的第一件是咕咚咕咚喝下一大杯水,然后眼神飘过来,看到他在向她看,不由得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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